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

栏目:其他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:2022-12-26

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

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示

为方便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,我单位受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委托,现将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”的采购需求公示如下:

1)采购单位名称:北京市永定门接济服务中心

2项目名称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

3)分包项目名称:接济保障社会化服务经费餐饮服务采购项目

4采购需求内容2023年中心拟购买餐饮服务,其中厨师3个岗位,服务员6个岗位,刷碗工2个岗位,面点师2个岗位,配菜工2个岗位

5预算金额(万元)288.137295

6)分包预算金额(万元)99.4973

 

1、本公示在中钰招标有限公司网站(http://www.sinogembidding.com/)发布,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在2022122918:00(北京时间)之前以实名书面(包括联系人、地址、联系电话)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反馈。

2、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:

 称:中钰招标有限公司

地 址: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桥四合庄路2号院东旭国际中心C111106

联系方式:张哲、韩龙、王世杰、刘晶晶、李倩、孟海静、张书玲、卢雪, 010-60624505809

中钰招标有限公司

20221226


采购需求

技术要求:

一、主要采购内容:

1.2023年中心购买餐饮服务,其中厨师3个岗位,服务员6个岗位,刷碗工2个岗位,面点师2个岗位,配菜工2个岗位。

2.相关标准:

1、餐饮管理服务人员应满足15个岗位需求(含厨师长、厨师、服务员、刷碗工等相关人员)。

2、智力正常,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要求。

3、政治历史清楚、品行端正、思想作风正派、无违法犯罪的经历。

4、遵纪守法观念强,能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,自觉遵守甲、乙双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。

3.人员要求:

1、厨师长:从事餐饮行业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。任厨师长二年以上。

2、厨师:从事餐饮行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。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中级职业资格。

3、面点师:从事餐饮行业三年以上的工作经验。持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中式面点师中级职业资格

4、一般服务人员:初中以上文化程度,五官端正,身体健康,一年以上相关服务经验

5、上岗人员技能须达到采购人认可方可上岗。

6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拟参与本项目的进驻人员列出明细表,个人拥有相关职业证书的需提交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,证书内容要与明细表一致。

7、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,保证服务人员稳定,确需更换的,必须征得采购人的同意。

8人员配备情况如下

厨师长1人;厨师2人; 面点师2人;服务业6人;配菜工2人;洗碗工2人。

4.供餐要求:

本着安全第一、营养为本的原则为中心工作人员、上访群众提供每天早餐、午餐、晚餐。

做好伙食调剂、营养配餐,主荤、半荤、素菜膳食合理。保证每日供应品种:早餐供应面食3种,流食2种,小菜至少2种;午餐供应副食品种5种(主荤1种,半荤1种,素菜3种)主食3种,汤粥1种。菜谱由采购人提供。

供餐时间:早餐 7:00-8:00;午餐 11:30-12:30;晚餐 18:00-18:30。

采购人负责水、电、燃气;采购人负责提供厨房、餐厅专用设备和设施。上述专用设备和设施主要包括厨房炊事机械、灶具、厨具(菜刀、勺子、菜板等)、餐具(碗、盘、餐用托盘等)、餐桌、餐椅等。设施、设备的更新添置由采购人负责;采购人负责食材原材料采购和低值易耗品采购;采购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的人员住宿场所。

5.服务标准:

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要求保证工作人员个人卫生、环境卫生,保证食品加工操作流程的卫生,并有明确的规章制度。

2接受采购方的监督管理,人员配备齐全,所有人员须有健康证(有效期内),无犯罪证明或者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无犯罪证明承诺(格式自拟,并盖投标人盖章)、以及相关任职资格证书方可上岗。

6.其他要求:

1、投标人必须具备为不少于375人提供日常每日三餐的制作服务能力,在此基础上,遇有重大保障活动期间,配合采购人执行临时紧急任务时应提供不少于200人每日24小时随时餐饮制作及服务的能力。

商务要求:

一、服务期限和服务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1231日止,北京市丰台区右外东庄90

二、付款方式:

1采购人在第一次支付餐饮服务费用之日起10日内,投标人支付餐饮服务费总额的10%给采购人,作为投标人餐饮服务履约保证金,若投标人在合同厦行期间未出现任何违约行为,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1个月内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投标人。采购人支付每季度餐饮费用前,投标人应向或多人提交正式有效、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含税发票,受项目招标等因素的影响,第一季度的餐饮服务费支付时间可适当延后。

2采购人按四个季度支付餐饮服务费,在每季度末至下季度初,付清投标人本季度餐饮服务费(遇节假日顺延)。

采购人支付每季度餐饮费用前,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交北京市正式有效、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含税发票。